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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9年03月16日 18:04  点击:[]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始申报2019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申报要求及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完成,通过国家部委(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具有国家科技奖提名资格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书编号年份为2016-2018)并与煤炭行业有关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家部委立项并整体通过立项单位验收的煤炭行业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可以申报。
二、申报书填写要求
申报书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1.主件
(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要求由本人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影印模仿。
(2)各主要完成单位分别在本单位情况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
(1)附件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或评价证明(原件)、查新报告(原件)、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原件)、其它证明本项目成果的论文、专著首页和版权页(扫描件)。
(2)成果鉴定、评价的组织单位要求为国家部委(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全国综合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
(3)成果查新单位要求为国家一级查新单位。
(4)应用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注明计算方式并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3.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主件、附件各自独立,文件夹名称统一为“一级学科分类名称--项目名称”(如:地测--XXXXX)。
(2)申报材料中涉及签字盖章的部分要求将原件扫描后以图片格式添加到主件或附件的相应位置。
4.书面申报材料中,除专利证书和论文、专著外要求均为原始文件,主件、附件合并装订成一册,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推荐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情况的真实性并在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存档备查,不再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三、时间要求及其它
项目推荐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年4月18日前发送到kyccgk@hebeu.edu.cn邮箱,纸质材料于2019年4月    18日前报送到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10室,电话:857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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